歐盟委員會2013年10月9日公布委員會決議2013/492/EU,批準德國在2013年7月20日以后,繼續(xù)對玩具可刮下材料中銻、鋇、鉛、砷及汞的限值采用比歐盟更嚴格的標準。德國法律對可刮去的玩具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質(zhì)的限量較嚴格,此次獲歐盟特批的銻、鋇、鉛、砷及汞的限值分別為60、26、1000、90和60毫克/千克,而歐盟2009/48/EC指令中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則為560、47、18750、160和94毫克/千克。根據(jù)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(tǒng)(RAPEX)統(tǒng)計,今年1-10月全國共有21批出口到德國的玩具等兒童用品受到通報召回,其中原因就包括重金屬含量超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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